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被公訴
2024-12-11 15:55:35 來源:中國新聞網
中新社北京12月11日電 (記者 張素)中國官方11日通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涉嫌受賄一案進展。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,陜西省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,被告人李鵬新利用擔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書記、格爾木市委書記,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書記,青海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,內蒙古自治區(qū)黨委常委、組織部部長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黨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,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公開資料顯示,李鵬新生于1960年12月,山西神池人。2021年,李鵬新不再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黨委副書記等職。2023年12月,官方通報其接受審查調查。
今年6月,官方通報李鵬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他被指“賣官鬻爵,嚴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態(tài)”“貪婪無度,政商勾連,大搞新型腐敗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礦產開發(fā)、企業(yè)經營、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利”等。(完)
【編輯:呂永勝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