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副司令員焦小平被逮捕 曾被指“制造金融安全隱患”
中新社北京8月16日電 (記者 張素)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6日通報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、副司令員,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焦小平涉嫌受賄一案,由國家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
日前,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焦小平作出逮捕決定。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公開資料顯示,焦小平生于1966年7月,在職研究生,經濟學碩士、公共管理碩士,高級經濟師。他曾于2022年6月當選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員、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。
今年2月5日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通報焦小平在任上被查。3月1日,官方通報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情況時稱,免去焦小平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員、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。
7月27日,官方通報焦小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他被指“違背新發(fā)展理念,干擾碳達峰碳中和戰(zhàn)略目標實施”“罔顧黨中央對秦嶺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保護的重要要求,我行我素,支持特定關系人開發(fā)秦嶺地區(qū)小水電,破壞秦嶺生態(tài)”。據報道,焦小平曾任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中心(中國清潔發(fā)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)副主任等職,并編寫編譯出版了低碳技術的相關書籍。
曾在財政系統(tǒng)工作多年的焦小平,還被指“執(zhí)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走形變調,加劇政府隱性債務風險,制造金融安全隱患”。同時,他被指存在“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親屬謀取利益”“違規(guī)收受股權、經商辦企業(yè)、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、兼職取酬”等問題。(完)